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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styrene monomer, sm),化學式c8h8 ,外觀無色油狀液體。主要用於製造聚苯乙烯(ps)、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樹脂(abs)、發泡級聚苯乙烯(eps)之主要原料。也可作為製造苯乙烯-丁二烯橡膠(sbr)、不飽和樹脂(up)、塑膠改質劑(mbs)之添加料。
項目
characteristics
單位
unit
品質標準
limits
檢驗方法
test methods
純度(purity) wt.% ≧99.8 astm-d5135
比重 25/25℃
(specific gravity)
0.9038 ~ 0.9057 astm-d891
色度(color) apha ≦10 astm-d1209
聚合物(polymer) wt.ppm ≦10 astm-d2121
醛類含量(aldehydes) wt.ppm ≦100 astm-d2119
過氧化物(peroxides) wt.ppm ≦50 astm-d2340
抑制劑(inhibitor) wt.ppm 10 ~ 15 astm-d4590
硫化物(sulfur) wt.ppm ≦20 astm-d7183
氯化物(chlorides) wt.ppm ≦15 astm-d5808
黏度 25℃(viscosity) cps ≦0.75 viscosity meter
水份(water) ppm ≦180 astm-d7375
外觀(appearance) clear & bright astm-e2680
苯含量(benzene) ppm ≦1.0 astm-d5135
乙苯含量(ethylbenzene) ppm ≦500 astm-d5135
產品名稱 下載
苯乙烯(sm)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苯乙烯(styrene)
其他名稱:苯乙烯單體(sm) 、乙烯基苯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聚苯乙烯、 sbr、abs及 san樹脂。保護塗料 (苯乙烯-丁二烯乳液;醇酸樹脂 )、苯乙烯之聚酯、橡膠-變體的聚苯乙烯、共聚樹脂之中間體。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公司海豐廠(苯乙烯三廠)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23號
電話:05-6813063
緊急聯絡電話:05-6813063 / 傳真電話:05-6812346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易燃液體第3級、腐蝕/刺激皮膚物質第2級、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2a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2級、致癌物質第2級、生殖毒性物質第2級、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重複暴露第2級、水環境之危害物質(急毒性)第3級
標示內容:象徵符號: 火焰、 健康危害、 驚嘆號
警 示 語:危險
危害警告訊息:

易燃液體和蒸氣

造成皮膚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懷疑造成遺傳性缺陷

懷疑致癌

懷疑對生育能力或胎兒造成傷害

長期或重覆暴露可能對器官造成傷害

對水生生物有害

危害防範措施:

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勿吸入氣體/煙氣/蒸氣/霧氣

穿戴適當的防護衣物

避免長期暴露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識資料
中英文名稱:苯乙烯(styrene)
同義名稱:phenylethylene、vinylbenene、ethenylbenzene、cinnamene、cinnamenol、cinnamol 、styrolene、sytrol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00100-42-5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95% w/w以上
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 epep4a00383624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
1.此物質是易燃的,救援前先採取適當措施(如移除任何引燃源)。
2.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空氣新鮮處。
3.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甦術。
4.並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
1.立即緩和的刷掉或吸多餘的化學品。
2.用水非磨砂性肥皂徹底但緩和的清洗。
3.沖水時脫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如錶帶、皮帶)。
4.若沖洗後仍有刺激感,立即就醫。
5.須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
1.立即綬和的刷掉或吸掉多餘的化學品。
2.立即將眼皮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至少5分鍾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3.立即就醫。
食  入﹕
1.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己失去意識或痙攣,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不可催吐。
4.給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
5.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減低吸入危險,並讓其漱口及反覆給水。
6.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概要﹕刺激呼吸道,抑制中樞神經系統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戴防護手套,以避免接觸污染物
對醫師之提示:-
五、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化學乾粉、二氧化碳、水霧。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撤離並封鎖該區,在安全距離防護下滅火。儘可能在上風處,以免吸入有毒蒸氣或毒性分解物。
2.滅火前先設法止漏,否則其洩漏的蒸氣仍可能再度引燃。但是如不可行且週遭區域不致造成危害,則讓火燃燒。
特殊滅火程序:
1.隔離火場外的物質,並用水霧冷卻暴露於火場中的儲槽或容器,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容器移離火場。
2.因其閃火點低,用水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在有利條件下,由有經驗的人滅火才可能。
3.但可用水霧吸收火場的熱氣並保護暴露於火場的物質及建築物。而若外洩物尚未著火,噴水霧也可分散蒸氣並保護進行止漏的人員。
4.對於大區域的巨火,應採用無需人擯制的霧擯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如不可行,應自火場撤退並讓火自行燃燒。
5.若火災導致容槽變色或安全閥發出聲響,應立即撤離火場。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消防衣及手套。
六、 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在外洩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限制進入洩漏區。

2.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工作。

3.配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1.維持洩漏區之通風良好。

2.撲滅或除去所有發火源。

3.通知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勿碰觸外洩物。

2.在安全許可的情形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3.並避免其排入下水道、水溝或封閉的空間。

4.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的泥土、沙或吸收劑圍堵外洩物。

5.小量洩漏時,可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的吸收劑來吸收,並置於合適有蓋之容器中,再以水洗污染區。

6.大量洩漏,連絡消防、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慿商以尋求協助。

7.注意﹕已含污染物之吸收劑可能與洩漏物具有同等的危害。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1. 此物易燃且極毒。大量操作或製程溫度超過31℃時,須採用密閉系統處理。
2. 考慮加裝溫度偵測及警報系統;若有外洩、溢漏或通風失效應立即陳報。
3. 除去所有發火源,遠離熱及可燃物質,並張貼禁煙標誌。
4. 其液體會累積靜電,宜有額外設計以增加電導度,如降低輸送流速,增加液體在輸送管線內的時間、在低溫下操作等。
5. 所有儲槽、容器、特製容器、管線等都應等電位連接,接地夾須觸及裸金屬。
6. 若非在密閉系統內調配或分裝時,須確定調配容器與接收裝置及容器等電位連接。
7. 除非確定其中的蒸氣或液體己完全除淨,勿在空容器、貯桶或輸送管線上進行切割、焊接或鑽孔等熱作業。
8. 使用區應採用不產生火花通風系統、合格的防爆裝置及安全的電氣系統。
9. 勿與不相容物共同處置,或將已受污染的物質倒回原容器中。
10. 容器應加標示並註明入庫、啟用及廢棄日期,不用時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11. 空容器可能含殘餘物,亦具相同危害。
12. 在通風良好場所儘可能採最小使用量,作業時避免產生蒸氣或霧滴。
13. 貯存於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的場所,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及發火源。
14. 貯存溫度控制勿超過32℃或供應商、製造商建議之溫度,期限為3個月。
15. 容器貯存超30過天,應每週檢查抑制劑濃度及是否產生聚合。
儲存:
1. 不管室內或室外貯區,皆不允許有煙火或其它發火源。
2. 遠離氧化劑、腐蝕物及其它不相容物質貯存。
3. 貯區採用接地,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合格的防爆裝置及安全的電氣系統,並考慮加裝洩漏偵測警報系統。
4. 貯存區應張貼適當的警告標誌,定期檢查洩漏或破損,並在貯存區附近裝置可用的滅火劑及外洩處理物質。
5. 檢查所有入庫容器,確定其適當標示且無破損。
6. 保持容器緊急並限量貯存。
7. 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8. 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9. 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接觸。
10. 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1. 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12. 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13. 貯槽之排氣管應加裝火焰防止裝置。
14. 貯槽須為地面貯槽,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溢堤。
15. 儲區應與一般作業區隔離,並遠離製程電梯或出入口。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使用局部排氣裝置,必要時將製程密閉,以控制霧滴和蒸氣。

2.分開使用不會產生火花,接地的通風系統。

3.排氣口直接通到室外。

4.供給充份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beis
50ppm
(皮)
75ppm
(皮)
-
0.02mg/l
(靜脈血中苯乙烯,上班前)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
1.500ppm以下﹕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供氣式空氣呼吸器(自攜式呼吸防護具)、(含有機蒸氣濾毒罐之防毒面罩)。
2.700ppm以下﹕定流量式供氣呼吸防護具;或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全面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動力型空氣淨化式呼吸防護具或防毒面罩;或全面型空氣呼吸器(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或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使用8 小時以上,建議用4h或barricade(商品名)、使用4小時以上,則可用聚乙烯醇、鐵氟龍、氟化彈性體等材質。
眼睛防護:
1.防濺之化學安全護目鏡或護面罩。
2.洗眼設備。
皮膚及身體防護:上述橡膠材質之連身式防護衣、圍裙及工作靴。
衛生措施: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2.工作場所禁抽煙或飲食。
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物質狀態、顏色等):無色至淡黃色、油狀液體 氣味:低濃度有甜香味,高濃度則有刺鼻味
嗅覺閾值:0.017-1.9 ppm(偵測)、0.15ppm(覺察) 熔點:-30.6 ℃
ph 值:- 沸點/沸點範圍:145.2 ℃
易燃性(固體、氣體):-
閃火點:31.0 ℃
測試方法(開杯或閉杯):閉杯
分解溫度:-
自燃溫度:490℃ 爆炸界限:1.1 ﹪~7.0 ﹪
蒸氣壓:4.5 mmhg @20 ℃ 蒸氣密度:3.6(空氣=1)
密度:0.906(水=1) 溶解度:幾乎不溶(水)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3.05 揮發速率:-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金屬鹽、過氧化物、氧化劑或強酸皆可能引發其聚合。
2.氧化劑﹕增加火災爆炸的危害,形成爆炸性過氧化物。
3.鹼金屬、石墨化合物、過氧化物、金屬鹵鹽、偶氮異丁基﹕起始其聚合反應。
4.強酸(硫酸、油、氯磺酸)﹕會使溫度,壓力升高,增加火災及爆炸危害。
5.丁基鋰﹕會爆炸。
6. 鹵素﹕在紫外照射下,會與低濃度的鹵素反應成強刺激物。
應避免之狀況:
1.抑制劑濃度過低或失效。
2.照光或受熱,特別是65℃以上會快速聚合。
3.金屬鹽、過氧化物、氧化劑或強酸皆可能引發其聚合。
4.熱、火花、明火、引火源。
5.抑制劑濃度過低。
應避免之物質:
1. 氧.、氧化劑。
2. 鹼金屬、石墨化合物、過氧化物、金屬鹵鹽、偶氮異丁基。
3. 強酸(硫酸、油、氯磺酸)。
4. 丁基鋰。
5. 鹵素。
危害分解物:苯乙烯氧化物。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皮膚、吸入、食入、眼睛
症狀:疲倦、反應遲鈍、失去平衡、頭痛、暈眩、記憶力衰退、噁心、暴躁、注意力不集中、周圍神經系統失調。
急毒性:
吸入:
1.以刺激呼吸道最為常見。
2.高濃度下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引起昏睡、頭痛、精神混亂、協調感喪失及意識不清。
3.因揮發度低,並無致命之報導。
皮膚﹕
1.無人類相闘報導。
2.對實驗動物皮膚具有中等至嚴重的刺激。
3.會使皮膚脫脂並會由皮膚吸收,且長期接觸可能引起皮膚炎。
眼睛﹕液體濺撒到眼睛,會引起中等至嚴重的刺激,但在48小時內可復原。
食入﹕
1.無人類相關報導。
2.對實驗動物有毒,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症狀與吸入相同。
3.若在食入或嘔吐下吸入肺部,可能嚴重損傷肺組織,甚至致死,唯目前尚無此報導。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000mg/kg(大鼠,吞食)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640ppm/4h(大鼠,吸入)
ldlo﹕-
lclo﹕10000ppm/30m(人類,吸入)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可能影響肝、腎及血液系統。
2.會造成皮膚炎,引起皮膚紅、癢及乾燥。
3.可能影響聴力、平衡、顏色辨識、神經傳導及精神狀態。
4.有致癌的危險(白血病及淋巴癌)。
十二、 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lc50(魚類):25.1-74.8mg/l/96h
ec50(水生無脊椎動物):
生物濃縮係數( bcf):13.5
持久性及降解性:
1.約80%~97%的苯乙烯會由尿中排出,在4天內吸收的苯乙烯會被清除掉。
2.掩埋場土壤中苯乙烯95%會在16週內分解,沙質土壤則是87%分解,分解量的多寡是由二氣化碳生成量來決定。
3.當釋放至土壤中,會進行生物分解作用。
4.當釋放至水中,會進行生物分解,而吸附在水中小粒子或沈澱物上也有可能性。
 當釋放至大氣中,會迅速與氫氣自由基和臭氧反應,兩者反應的半衰期分別為3.5及9小時。
生物蓄積性:約 80%~97%的苯乙烯會由尿中排出,在 4天內被吸收的苯乙烯會被清除掉。
土壤中之流動性:釋放至土壤中,會進行生物分解作用。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依現行法規處理。
2.依照倉儲條件貯存待處理的廢棄物。
3.考慮以特定焚化法處理。
十四、 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2055
聯合國運輸名稱:單體苯乙烯,穩定的
運輸危害分類:第三類易燃液體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 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cheminfo資料庫,ccomfo光碟,2005-3。
2.hsdb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3.rtecs資料庫,tomes plus光碟,vol.65,2000。
4.危險化學物質中文資料庫,環保署。
 
製表者單位 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公司海豐廠(苯乙烯三廠)
地址/電話: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23號 / 05-6813063
製表人 職稱:安衛人員 姓名(簽章):沈志儒
製表日期 2017.03.06
備註 上述資料中符號“一”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而符號“/”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
文件修正一覽表
次數 修改日期 修改內容
103.09.25 「物質安全資料表」修正為「安全資料表」,並酌作文字修正。
103.11.28 更新格式內容及廠商資料(地址)等。
105.04.22 新增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2017.03.06 日期改西元年並定期檢討,更新安衛人員。
聯絡資訊
化二部 營業組
聯絡人:林高彬 kevin k.p. lin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後棟9樓
tel: 886-2-27122211 ext:5562
fax: 886-2-2712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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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phenol)又稱石碳酸,化學式c6h6o,常溫下外觀為白色結晶,凝固點40.5℃。可用於製造丙二酚(bpa)、環己酮(cyclohexanone)、酚醛樹指(phenolic resin)、壬酚(nonyl phenol)。
項目
characteristics
單位
unit
品質標準
limits
檢驗方法
test methods
純度(purity) wt.% ≧99.7 100 wt%
- gc impurity wt%
- h2o wt%
固化點(solidification) ≧40.7 astm d-1493
碳醯基(carbonyl compound) wt.% ≦0.007 astm e-411
異亞丙基丙酮(mesityl oxide) wt.% ≦0.005 mv-71
水份(water) wt.% ≦0.05 astm d-1631
色度(color) apha ≦10 astm d-1209
外觀(appearance) clear visual
產品名稱 下載
合成酚(phenol)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酚-熔融狀(phenol)
其他名稱:酚; 苯酚; 羥基苯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酚樹脂;環氧樹脂(二酚-a);耐綸-6(耐綸素);2,4-d;選擇性溶劑用於精製潤滑油;己二酸;柳酸;酚酞;五氯酚;乙酰替氨基苯乙醚;苦酸;殺菌塗料;製藥;實驗試劑;染料 與指示劑;抗污劑;一般性的消毒劑。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廠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電話:05-6813340~3
緊急聯絡電話:05-681-3344、05-681-3354 / 傳真電話:05-681-2233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易燃液體第4級、急毒性物質第4級(吞食)、急毒性物質第3級(皮膚)、腐蝕/刺激皮膚物質第1級、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1級、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重複暴露第1級。
標示內容:
酚(phenol)
象徵符號: 骷髏與兩根交叉骨、 腐蝕、 健康危害
危害成分:酚(北美應變指南處理原則 153;英國緊急應變碼‧3x)
警 示 語:危險
危害警告訊息:

可燃液體

吞食有害

皮膚接觸有毒

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睛損傷

造成嚴重眼睛損傷

長期或重複暴露會對器官造成傷害

懷疑造成遺傳性缺陷

危害防範措施:

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若與眼睛接觸,立刻以大量的水洗滌後洽詢醫療

衣服一經污染,立即脫掉

如遇意外或覺得不適,立即洽詢醫療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

(1)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廠

(2)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3)電話:(05)6813340~3

※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安全資料表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酚 (phenol)
同義名稱:phenic acid、phenyl alcohol、石碳酸、carbolic acid、monohydroxybenzene、benzenol、hydroxybenzene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108-95-2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100%
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 epep4a00383624
混合物:
化學性質:
危害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應讓醫護人員知道患者所接觸之化學物質)
吸  入:
1.若吸入大量氣體,應立即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盡速聯絡緊急醫療網。
2.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時採用球袋式呼吸面罩並為單向閥或其他醫療設計的呼吸輔助器。
3.讓患者保持溫暖並休息。
4.盡速就醫。
5.若患者呼吸困難時,立即供應氧氣。
皮膚接觸﹕
1.先以吸液棉將多餘的液體吸除,立刻以水和肥皂或溫和的清潔劑清洗患部20分鐘以上。
2.若是經由衣服滲入皮膚,立刻脫去受污染衣服並隔離,再以水和肥皂或溫和的清潔劑清洗。
3.立即就醫。
4.建議清洗方式為以敵腐靈或聚乙二醇等除污劑清洗接觸部位再沖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為止,並依狀況就醫。
眼睛接觸﹕
1.立刻用大量清水沖20分鐘以上並不時地撐開上下眼皮。
2.立即就醫。
3.工作時不可配戴隱形眼鏡。
4.建議清洗方式為以敵腐靈等除污劑清洗接觸部位再沖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為止,並依狀況就醫。
食  入﹕
1.若患者意識清醒,立刻給予患者大量的水喝。
2.喝水後,協助患者以手指伸入喉嚨內催吐。
3.不要對已喪失意識的患者進行催吐。
4.立即就醫。
5.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時採用球袋式呼吸面罩並為單向閥或其他醫療設計的呼吸輔助器。
6.若患者呼吸困難時,立即供應氧氣。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頭痛、刺激、灼傷、發紺、暈眩、休克、虛脫、昏迷。健康危害效應有:1.毒性;若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此物質會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2.當皮膚和眼睛接觸到熔融的物質時會造成嚴重的灼傷。3.避免任何的皮膚接觸。4.接觸或吸入的效應會有延遲的現象。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應穿著 c 級耐酸鹼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患者吸入時,考慮給予氧氣。吞食時,考慮洗胃、活性碳。
五、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1.小火時以以化學乾粉、二氧化碳、噴水沫或耐酒精型泡沫滅火劑,控制撲滅火勢。2.大火時以噴水沫、水霧或耐酒精型泡沫滅火劑,控制火勢。2.不可使用水柱滅火。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容器自火場中移離。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火場中會產生刺激、腐蝕或毒性氣體。
2.用於控制火勢或稀釋用的水,流出後會有腐蝕或毒性,並造成污染。
特殊滅火程序:
1.撤退並至安全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
2.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
3.滅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讓火燒完,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滅火,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而再引燃。
4.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
5.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6.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貯槽或容器。
7.以水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消防人員受過各種易燃液體之滅火訓練。
8.如果溢漏未引燃,噴水霧以分散蒸氣並保護試圖止漏的人員。
9.以水柱滅火無效。
10.大區域之大型火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
11.儘可能撤離火場並允許火燒完。
12.遠離貯槽。
13.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撤離。
14.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不可進入。
15.油槽陷於火場時,以最大的距離滅火或使用消防水帶控制架或自動搖擺噴嘴灌救之,並以大量的水冷卻容器,待火勢被撲滅之後,仍應持續撒水冷卻,不可將水直接對洩漏點或安全防護設施噴灑;因為會發生結冰現象而發生二次災害。因火災引起安全排放閥發生聲響或油槽容器本體變色時,立即撤離現場,始終遠離陷於火場的貯槽。當巨大火勢 ( 如原物料儲存區大火 ) 時,使用消防水帶控制架或自動搖擺噴嘴灌救之;如無法處理者,應撤離現場,任其燃燒。
16.灑水可減少蒸氣量;但在密閉空間中無法防止其著火燃燒。
17.如果鐵路或公路槽車已陷於火場時,其周圍 800 公尺 ( 相當 1/2 哩 ) 的地區應立即予以隔離 並斟酌為初期疏散區。
18.圍堵收集消防用水,待日後處置;勿驅散洩漏物質。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要時須穿a級氣密式化學防護衣,配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
六、 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排除所有引火源 ( 如在災區吸煙、火花、明火或火燄 ),限制人員進入,直至外溢區完全清乾淨為止。
2.確定是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之工作。
3.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4.操作使用所有的設備時,必須先接地以消除靜電。
5.不要接觸或穿越洩漏污染區。
6.如果可行且不危及人員的安全下,設法止漏。
7.穿著c級以上耐酸鹼的化學防護衣,並注意熱可能造成其失效或有限保護。
8.一般消防衣的結構,僅能在火災狀況下提供有限的保護;洩漏狀況下可能無效。
環境注意事項:
1.立即封鎖隔離溢散或洩漏區,周圍至少 25 -50 公尺 ( 相當 80 -160 英呎 ),隔離距離依現場狀況增加。
2.非必要之人員,遠離災區。
3.留置於上風處。
4.遠離低窪地帶。
5.對密閉區域實施通風換氣。
6.再不危及人員的安全下,設法止漏。
7.避免外洩物流入下水道、排水溝、地下室或狹隘空間。
8.用乾砂、乾泥土或其他不燃性物質吸附或覆蓋,將其移入容器中,並使用乾淨且不生火花的工具,收集上述的吸收物質,將其回收放置於有標示及有蓋的容器中。
9.勿將水注入容器中。
10.通知政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不要碰觸外洩物。
2.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在安全狀況下設法阻止減少溢漏,並使用蒸氣抑制泡沫劑,以減少蒸氣量。
4.用沙、泥土或其他不與洩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洩漏物。
5.少量洩漏: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以污染的吸收物質和外洩物具有同樣的危險性,需置於加蓋 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6.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釋。
7.大量溢漏時,在外洩液前端的遠處築堤,待日後處理並聯絡消防隊,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1.此物質是易燃性和毒性液體,處置時工程控制應運轉及善用個人防護設備;工作人員應受適當有關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訓練。
2.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3.工作區應有“禁止抽煙”標誌。
4.所有桶槽、轉裝容器和管線都要接地,接地時必須接觸到裸金屬。
5.當調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閉系統進行時,確保調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輸送設備和容器要等電位連接。
6.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線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未清理前不得從事任何焊接、切割、鑽孔或其它熱的工作進行。
7.桶槽或貯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氣體以減少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8.作業場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設備應為防爆型。
9.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
10.貯存區和大量操作的區域,考慮安裝溢漏和火災偵測系統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或足夠且可用的緊急處理裝備。
11.作業避免產生霧滴或蒸氣,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區內操作並採最小使用量,操作區與貯存區分開。
12.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接觸。
13.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如強氧化劑)以免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14.使用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分裝時小心不要噴灑出來。
15.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16.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7.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貯存容器和調配設備。
18.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貯存容器。
19.容器要標示,不使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儲存:
1.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遠離熱源、發火源及不相容物。
2.貯存區考慮安裝溢漏和警報設備。
3.貯存設備應以耐火材料構築。
4.貯存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核可的防爆設備和安全的電器系統。
5.地板應以不滲透性材料構築以免自地板吸收。
6.門口設斜坡或門檻或挖溝槽使洩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7.貯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允許指定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8.貯存區與工作區應分開;遠離升降機、建築物、房間出口或主要通道貯存。
9.貯存區附近應有適當的滅火器和清理溢漏設備。
10.定期檢查貯存容器是否破損或溢漏。
11.檢查所有新進容器是否適當標示並無破損。
12.限量貯存。
13.以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裝溢漏物。
14.貯桶接地並與其它設備等電位連接。
15.小量貯存於核可的防爆型冰箱,空桶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仍應密閉並分開貯存。
16.貯存易燃液體的所有桶子應安裝釋壓閥和真空釋放閥。
17.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18.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19.貯槽之排氣管應加裝滅焰器。
20.貯槽須為地面貯槽,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液堤。
21.空容器應視為實瓶處理。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製程密閉、局部排氣和整體換氣裝置。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beis
5ppm
(皮)
10ppm
(皮)
- 尿中每克肌酸酐含酚總量250mg(b、ns)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
1. 50 ppm 以下使用有機蒸氣濾罐、粉塵和霧滴過濾器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供氣式呼吸防護具,或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2. 100 ppm以下使用全面型有機蒸氣濾罐、粉塵和 霧滴過濾器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正面式、背覆式之有機蒸氣濾罐和粉塵、霧滴過濾器的防毒面罩,或全面型頭盔、頭罩供氣式呼吸防護具、或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3. 100ppm 以上使用正壓式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viton、saranex、barricade、responder、trellchem hps 等防滲手套。
眼睛防護:
1.面罩(至少 8 吋)。
2.防濺全罩安全護目鏡。
皮膚及身體防護:c級以上連身式耐酸鹼防護衣、工作靴、圍裙。
衛生措施: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
2.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無色至粉紅色固体或黏稠狀液体 氣味:特有的甜焦油味
嗅覺閾值:0.060ppm(偵測) 熔點:41℃ - 43℃
ph 值:6 (水溶液) 沸點/沸點範圍:182 ℃
易燃性(固體、氣體):-
閃火點:75℃
測試方法(開杯或閉杯):閉杯
分解溫度:-
自燃溫度:715℃ 爆炸界限:1.8 ﹪~ 8.6 ﹪
蒸氣壓:0.35 mmhg @25 ℃ 蒸氣密度:3.24(空氣=1)
密度:1.06(水=1) 溶解度:9 g/100ml@25℃(水)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1.50 揮發速率:<0.01(乙酸丁酯=1)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強氧化劑(特別是次氯酸鈣):可能引起火災和爆炸。
2.液體會侵蝕某些塑膠、橡膠和塗料;熱液體會侵蝕鋁、鎂、鉛、鋅等金屬。
3.氯化鋁、硝基苯。
4.與異氫 酸鹽接觸可能劇烈聚合。
應避免之狀況:
1.避免接觸熱、火花以防產生火災或爆炸。
2.物質本身會燃燒,但不會迅速燃燒,當被加熱時,會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蒸氣;在室內、室外和地下室有爆炸的危險。
3.當加熱或陷於火場中,註記 ”p”的物質可能會爆炸性聚合。
4.接觸金屬會放出可燃的氫氣。
5.液體流到排水溝時會引起污染。
6.迅速燃燒時可能會伴隨閃火燃燒效應。
應避免之物質:強氧化劑(特別是次氯酸鈣)、液體會侵蝕某些塑膠、橡膠和塗料、熱液體會侵蝕鋁、鎂、鉛、鋅等金屬、氯化鋁、硝基苯、異氫酸鹽。
危害分解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皮膚、吸入、食入、眼睛
症狀:刺激感、噁心、暈眩、頭痛、休克、虛脫、昏迷。
急毒性:
吸入:
1.其蒸氣及霧滴會刺激鼻及咽。
2.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噁心、暈眩、頭痛)。
3.大量的暴露可能造成肝及腎傷害。
皮膚﹕
1.暴露處變白,若無立刻清除化學品,則引起灼傷或組織中毒。稀溶液會造成嚴重皮膚炎。
眼睛﹕眼睛浮腫;角膜變白和感覺遲鈍;甚至失明。
食入﹕
1.會造成口及咽嚴重的灼傷。
2.可能造成腹痛、發紺、肌肉虛弱、顫抖、痙攣、腎及肝損害、 昏迷及死亡。
3.估計之人類致死劑量為 1g。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317 mg/kg (大鼠,吞食);850 mg/kg (兔子,皮膚)。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316 mg/m3 (大鼠,吸入)500mg/24h(兔子,皮膚),造成嚴重刺激。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症狀有嘔吐、吞燕困難、腹痛,缺乏食慾、頭痛、衰弱、頭昏眼花、尿液帶黑、智力干擾、皮膚癢、肝臟受損和皮膚變色。
2.食入致命的劑量(1g),引起嘴、喉嚨嚴重灼傷,顯著的 胃痛、發紺、肌肉無力、衰弱、昏睡和死亡;發抖痙攣和肌肉抽動經常發生但不嚴重。
3. 反覆暴露未知濃度和液體潑到皮膚上,發生食慾缺乏、體重減輕、衰弱、肌肉痛、尿液帶 黑;經過數月沒有暴露,情況會逐漸改進,但再經過明顯的暴露,症狀會更惡化及尿液帶 黑和肝臟敏感性腫大。300mg/kg(懷孕 6-15 天雌鼠,吞食)增加胚胎致死率。
iarc 將其列為 group 3: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acgih 將之列為 a4: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十二、 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lc50(魚類):0.001-56mg/l/96h
ec50(水生無脊椎動物):56mg/l/48h(水蚤)
生物濃縮係數( bcf):1.9-277
持久性及降解性:
1.有氧活性污泥反應器通常可移除 90%以上的酚,需時約 8 小時。
2.當釋放至水中,最主要移除方式為生物分解作用。
 半衰期(空氣):2.28~22.8 小時
 半衰期(水表面):5.3-56.5 小時
 半衰期(地下水):12~168 小時
 半衰期(土壤):24~240 小時
生物蓄積性:-
土壤中之流動性:當釋放至土壤中,會迅速生物分解(約 2-5 天),而且在深層土壤也會發生分解作用。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如果是固體,以紙或可燃物包裝起來,於適當的焚化爐燃燒;或溶於易燃性溶劑(如酒精)再以適當的焚化爐噴霧燃燒。
2.如果是液態,以蛭石、乾沙、土或類似的物質吸收再以衛生掩埋法處理;或將液體以適當的焚化爐噴霧燃燒。
十四、 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2312
聯合國運輸名稱:熔融酚
運輸危害分類:第 6.1 類毒性物質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 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7.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msds 資料庫,ccinfo 光碟,2005-3。
2.niosh/osha, occupational health guidelines for chemical hazards,1981。
3.rtec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4.hsdb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5.危害化學物質中文資料庫,環保署
6.new jersey hazardous substance fact sheet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7.chemwatch 資料庫,2005-1
8.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ghs全球化學品調和制度網站:http://ghs.osha.gov.tw/frontpage/index.html
 
製表者單位 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二部合成酚廠
地址/電話: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05-6813340 ~ 3342
製表人 職稱:製程安管高級工程師 姓名(簽章):何明漢
製表日期 2017.03.01
聯絡資訊
化二部 營業組
聯絡人:許建民 stanne hsu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後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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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acetone)又稱二甲基酮,化學式ch3coch3,常溫下外觀為無色透明液體,具揮發性且易燃。可用於製造丙二酚(bpa)、環己酮(cyclohexanone)、酚醛樹指(phenolic resin)、壬酚(nonyl phenol)。
項目
characteristics
單位
unit
品質標準
limits
檢驗方法
test methods
純度(purity) wt.% ≧99.5 100 wt%
- gc impurity wt%
- h2o wt%
比重 20/20℃
(specific gravity)
0.790 ~ 0.793 astm d-891
蒸餾範圍 at 760mmhg
distillation range
≦1 astm d-1078
還原時間(permanganate time) minutes ≧90 astm d-1363
固體殘餘率(non-volatile) wt.% ≦0.001 astm d-1353
水份(water) wt.% ≦0.4 astm d-1364
色度(color) apha ≦5 astm d-1209
外觀(appearance) clear visual
產品名稱 下載
丙酮(acetone)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丙酮(acetone)
其他名稱:2-丙酮; 二甲酮; 醋酮; 木酮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化學品(如甲基異丁基甲酮,甲基異丁基甲醇;異丁烯甲酯;油漆,洋乾漆,瓷漆等之溶劑,醋酸纖維素之紡織溶濟;精密精器之清理淨化;碘化鉀及高錳酸鉀之溶劑;醋酸纖維 素纖維之去光澤劑;硫化橡膠產物之規格試驗。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廠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電話:05-6813340~3
緊急聯絡電話:05-681-3344、05-681-3354 / 傳真電話:05-681-2233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易燃液體第2級、腐蝕/刺激皮膚物質第3級、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2級、吸入性危害物質第2級
標示內容:
丙酮(acetone)
象徵符號: 火焰、 驚嘆號、 健康危害
危害成分:丙酮(北美應變指南處理原則127;英國緊急應變碼‧2ye)
警 示 語:危險
危害警告訊息: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造成輕微皮膚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如果吞食並進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危害防範措施:

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遠離引燃品-禁止抽煙

若與眼睛接觸,立刻以大量的水洗滌後洽詢醫療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

(1)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廠

(2)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3)電話:(05)6813340~3

※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安全資料表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丙酮(acetone)
同義名稱:dimethyl formaldehyde、dimethylketal、dimethyl ketone、ketone propane、beta-ketopropane、methyl ketone、2-propanone、pyroacrtic acid、pyroacetic ether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67-64-1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99%
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epep4a00383703
混合物:
化學性質:
危害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應讓醫護人員知道患者所接觸之化學物質)
吸  入:
1.若吸入大量氣體,應立即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盡速聯絡緊急醫療網。
2.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時採用球袋式呼吸面罩並為單向閥或其他醫療設計的呼吸輔助器。
3.讓患者保持溫暖並休息。
4.盡速就醫。
5.若患者呼吸困難時,立即供應氧氣。
皮膚接觸﹕
1.先以吸液棉將多餘的液體吸除,立刻以水和肥皂或溫和的清潔劑清洗患部20分鐘以上。
2.若是經由衣服滲入皮膚,立刻脫去受污染衣服並隔離,再以水和肥皂或溫和的清潔劑清洗。
3.立即就醫。
4.建議清洗方式為以敵腐靈或聚乙二醇等除污劑清洗接觸部位再沖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為止,並依狀況就醫。
眼睛接觸﹕
1.立刻用大量清水沖20分鐘以上並不時地撐開上下眼皮。
2.立即就醫。
3.工作時不可配戴隱形眼鏡。
4.建議清洗方式為以敵腐靈等除污劑清洗接觸部位再沖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為止,並依狀況就醫。
食  入﹕
1.若患者意識清醒,立刻給予患者大量的水喝。
2.喝水後,協助患者以手指伸入喉嚨內催吐。
3.不要對已喪失意識的患者進行催吐。
4.立即就醫。
5.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時採用球袋式呼吸面罩並為單向閥或其他醫療設計的呼吸輔助器。
6.若患者呼吸困難時,立即供應氧氣。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濃度高於 2000ppm 可能造成嗜睡、噁心、噁吐、酒醉感及頭暈。健康危害效應有:1.吸入或接觸此類物質,會引起刺激或皮膚和眼睛灼傷。2.蒸氣會導致暈眩或窒息。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應穿著 c 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誤食時,考慮洗胃及活性碳。
五、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本物質閃火點屬低溫型;使用水噴灑作為滅火器是無效。1.小火時以以化學乾粉、二氧化碳、噴水沫或耐酒精型泡沫滅火劑,控制撲滅火勢。2.大火時以噴水沫、水霧或耐酒精型泡沫滅火劑,控制火勢。2.不可使用水柱滅火。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容器自火場中移離。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液體極易燃,室溫下可能被引燃。
2.蒸氣比空氣種會傳播至遠處,遇火可能造成回火。
3.會累積在封閉地區。
4.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爆炸。
5.即使被水稀釋的溶液也可能引燃。
6.火場中會產生刺激、腐蝕或毒性氣體。
7.用於控制火勢的水,流出後會造成污染。
特殊滅火程序:
1.撤退並至安全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
2.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
3.滅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讓火燒完,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滅火,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而再引燃。
4.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
5.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6.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貯槽或容器。
7.以水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消防人員受過各種易燃液體之滅火訓練。
8.如果溢漏未引燃,噴水霧以分散蒸氣並保護試圖止漏的人員。
9.以水柱滅火無效。
10.大區域之大型火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
11.儘可能撤離火場並允許火燒完。
12.遠離貯槽。
13.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撤離。
14.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不可進入。
15.油槽陷於火場時,以最大的距離滅火或使用消防水帶控制架或自動搖擺噴嘴灌救之,並以大量的水冷卻容器,待火勢被撲滅之後,仍應持續撒水冷卻,不可將水直接對洩漏點或安全防護設施噴灑;因為會發生結冰現象而發生二次災害。因火災引起安全排放閥發生聲響或油槽容器本體變色時,立即撤離現場,始終遠離陷於火場的貯槽。當巨大火勢 ( 如原物料儲存區大火 ) 時,使用消防水帶控制架或自動搖擺噴嘴灌救之;如無法處理者,應撤離現場,任其燃燒。
16.灑水可減少蒸氣量;但在密閉空間中無法防止其著火燃燒。
17.如果鐵路或公路槽車已陷於火場時,其周圍 800 公尺 ( 相當 1/2 哩 ) 的地區應立即予以隔離 並斟酌為初期疏散區。
18.圍堵收集消防用水,待日後處置;勿驅散洩漏物質。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消防衣、防護手套。
六、 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排除所有引火源 ( 如在災區吸煙、火花、明火或火燄 ),限制人員進入,直至外溢區完全清乾淨為止。
2.確定是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之工作。
3.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4.操作使用所有的設備時,必須先接地以消除靜電。
5.不要接觸或穿越洩漏污染區。
6.如果可行且不危及人員的安全下,設法止漏。
7.穿著c級以上耐酸鹼的化學防護衣,並注意熱可能造成其失效或有限保護。
8.一般消防衣的結構,僅能在火災狀況下提供有限的保護;洩漏狀況下可能無效。
環境注意事項:
1.立即封鎖隔離溢散或洩漏區,周圍至少 25 -50 公尺 ( 相當 80 -160 英呎 ),隔離距離依現場狀況增加。
2.非必要之人員,遠離災區。
3.留置於上風處。
4.遠離低窪地帶。
5.對密閉區域實施通風換氣。
6.再不危及人員的安全下,設法止漏。
7.避免外洩物流入下水道、排水溝、地下室或狹隘空間。
8.用乾砂、乾泥土或其他不燃性物質吸附或覆蓋,將其移入容器中,並使用乾淨且不生火花的工具,收集上述的吸收物質,將其回收放置於有標示及有蓋的容器中。
9.勿將水注入容器中。
10.通知政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不要碰觸外洩物。
2.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在安全狀況下設法阻止減少溢漏,並使用蒸氣抑制泡沫劑,以減少蒸氣量。
4.用沙、泥土或其他不與洩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洩漏物。
5.少量洩漏: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以污染的吸收物質和外洩物具有同樣的危險性,需置於加蓋 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6.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釋。
7.大量溢漏時,在外洩液前端的遠處築堤,待日後處理並聯絡消防隊,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1.此物質是易燃性和毒性液體,處置時工程控制應運轉及善用個人防護設備;工作人員應受適當有關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訓練。
2.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3.工作區應有“禁止抽煙”標誌。
4.所有桶槽、轉裝容器和管線都要接地,接地時必須接觸到裸金屬。
5.當調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閉系統進行時,確保調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輸送設備和容器要等電位連接。
6.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線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未清理前不得從事任何焊接、切割、鑽孔或其它熱的工作進行。
7.桶槽或貯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氣體以減少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8.作業場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設備應為防爆型。
9.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
10.貯存區和大量操作的區域,考慮安裝溢漏和火災偵測系統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或足夠且可用的緊急處理裝備。
11.作業避免產生霧滴或蒸氣,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區內操作並採最小使用量,操作區與貯存區分開。
12.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接觸。
13.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如強氧化劑)以免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14.使用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分裝時小心不要噴灑出來。
15.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16.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7.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貯存容器和調配設備。
18.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貯存容器。
19.容器要標示,不使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儲存:
1.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遠離熱源、發火源及不相容物。
2.貯存區考慮安裝溢漏和警報設備。
3.貯存設備應以耐火材料構築。
4.貯存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核可的防爆設備和安全的電器系統。
5.地板應以不滲透性材料構築以免自地板吸收。
6.門口設斜坡或門檻或挖溝槽使洩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7.貯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允許指定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8.貯存區與工作區應分開;遠離升降機、建築物、房間出口或主要通道貯存。
9.貯存區附近應有適當的滅火器和清理溢漏設備。
10.定期檢查貯存容器是否破損或溢漏。
11.檢查所有新進容器是否適當標示並無破損。
12.限量貯存。
13.以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裝溢漏物。
14.貯桶接地並與其它設備等電位連接。
15.小量貯存於核可的防爆型冰箱,空桶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仍應密閉並分開貯存。
16.貯存易燃液體的所有桶子應安裝釋壓閥和真空釋放閥。
17.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18.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19.貯槽之排氣管應加裝滅焰器。
20.貯槽須為地面貯槽,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液堤。
21.空容器應視為實瓶處理。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製程密閉、局部排氣和整體換氣裝置。1.使用不會產生火花,接地之通風系統,並與其他通風系統分開。2.排氣口直接通到窗外。3.供給充分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beis
750ppm
937.5ppm
(皮)
- 尿中丙酮 100mg/l(ns)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
1.2500ppm 以下: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動力型空氣淨化式、供氣式、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2.未知濃度: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 吸防護具。
3.逃生:含有機蒸氣濾罐之氣體面罩、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材質以丁基橡膠、teflon、4h、barricade、chemrel、responder、trellchem、tychem10000 為佳。
眼睛防護:化學防濺護目鏡、面罩以八英吋為最低限度)
皮膚及身體防護:上述橡膠材質連身式防護衣,工作靴,洗眼器和緊急淋浴設備。
衛生措施: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
2.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無色、澄清狀液體 氣味:特殊甜味,薄荷味
嗅覺閾值:3.6-653ppm(偵測)、33-699ppm(覺察) 熔點:-94.6℃
ph 值:- 沸點/沸點範圍:56.2℃
易燃性(固體、氣體):-
閃火點:-18℃
測試方法(開杯或閉杯):閉杯
分解溫度:-
自燃溫度:465℃ 爆炸界限:2.5 ~ 12.8 ﹪
蒸氣壓:180 mmhg 蒸氣密度:2(空氣=1)
密度:0.791(水=1) 溶解度:全溶於水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0.24 揮發速率:5.6(乙酸丁酯=1)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氧化劑(如過氧化物、硝酸鹽、過氯酸鹽)強還原劑及氯化溶劑和鹼的混合物(如氯仿和氫氧化鈉):劇烈反應,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2.三級丁酸鉀、六氯三聚氰 胺、二氯化硫:強烈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
1.高度易燃應避免火花、明火、熱、引燃源、長期暴露受熱以防被引燃。
2.當蒸氣與空氣混合後將形成爆炸性氣體。
3.當蒸氣被擴散至有火源處時,會被引燃並且回火燃燒。
4.大部份的蒸氣,比空氣重並會延著地表面擴散出並聚集於低窪或密閉空間 ( 如排水溝、地下室、油槽區 )。
5.室內、室外或排水溝有蒸氣爆炸的危險。
6.當遇熱或陷於火場中,註記 ”p” 的物質可能會爆炸性聚合。
7.液體流到排水溝時會引起火災爆炸的危險。
8.當容器遇熱將會有爆炸之危險。
9.液體比水輕 ( 浮於水面上 )。
應避免之物質:氧化劑、氯化溶劑和鹼的混合物、三級丁酸鉀、六氯三聚氰胺、二氯化硫、強還原劑。
危害分解物:熱分解產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皮膚接觸、眼睛接觸、食入、吸入
症狀:頭痛、虛弱、困倦、噁心、酒醉、嘔吐、虛脫、昏迷、皮膚脫脂、皮膚炎、方位感障礙。
急毒性:
吸入:
1.低濃度,沒有急性效應,高濃度下(約 1000ppm)輕微的刺激鼻及咽。
2.濃度高於 2000ppm 可 能造成嗜睡、噁心、噁吐、酒醉感及頭暈。
3.濃度高於 10000ppm,可能導致無意識及死亡。
皮膚﹕
1.直接接觸可能造成輕微的刺激。
眼睛﹕
1.高濃度蒸氣(1000ppm)會造成輕微而短暫的刺激。
2.其液體對眼睛具嚴重刺激。
食入﹕
1.刺激咽、食道及胃。
2.大量食入之症狀與吸入情況類似(如頭痛、虛弱、困倦等)。
3.若倒吸入肺部會引起致命的肺部傷害。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800 mg/kg(大鼠,吞食)。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0100 ppm/6h(大鼠,吸入)
500mg/24h(兔子,皮膚):造成輕微刺激。
20mg/24h(兔子,眼睛):造成中度刺激。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長期或頻繁接觸可能造成皮膚脫脂及皮膚炎(乾燥、刺激、發紅及龜裂)。
2.在 1000ppm濃度下,每天暴露 3 小時,經 7 至 15 年後會感到鼻及咽刺激、方位感障礙及無力。
3.暴露 於丙酮下會增加氯化溶劑的肝毒性,例如:1,1-二氯乙烯,1,1,2-三氯乙烷、氯化碳、氯彷、 三氯乙烯、溴二氯乙烯、二溴氯申烷等。31500ug/m3/24h(哺乳動物,吸入)影響其繁殖力。
十二、 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lc50(魚類):8300-40000mg/l/96h
ec50(水生無脊椎動物):10mg/l/48h(水蚤)
生物濃縮係數(bcf):0.69
持久性及降解性:
1.雖然丙酮在有氧及無氧狀況下均會迅速生物分解,但丙酮高濃度下對微生物有毒。
2.釋放至大氣中,會與氫氧自由基反應(半衰期約為 22 天)。
3.釋放至水中,預期會進行生物分解。
 半衰期(空氣):279~2790 小時
 半衰期(水表面):24~168 小時
 半衰期(地下水):48~336 小時
 半衰期(土壤):24~168 小時
生物蓄積性:不會蓄積,大部份丙酮會由呼吸排出,小量丙酮會氧化成二氧化碳經由呼吸及尿中排出。
土壤中之流動性:釋放至土壤中,預期會進行生物分解及從土壤表面揮發。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參考相關法規規定處理。
2.量小時可於認可的溶劑燃燒爐內燃燒;量大時可於核准之焚化爐內焚化。
3.廢棄物在未處理前,應存放於安全容器中。
4.吸收了丙酮的物質可於核准的掩埋場掩埋。
十四、 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1090
聯合國運輸名稱:丙酮
運輸危害分類:第三類易燃液體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 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7.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cheminfo 資料庫,ccinfo 光碟,2005-2。
2.rtec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3.hsdb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4.chemwatch 資料庫,2004-4。
5.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ghs全球化學品調和制度網站:http://ghs.osha.gov.tw/frontpage/index.html。
 
製表者單位 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二部合成酚廠
地址/電話: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23號/ 05-6813340 ~ 3342
製表人 職稱:製程安管高級工程師 姓名(簽章):何明漢
製表日期 2017.03.01
聯絡資訊
化二部 營業組
聯絡人:許建民 stanne hsu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後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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